2025年通成学典课时作业本高中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


注:目前有些书本章节名称可能整理的还不是很完善,但都是按照顺序排列的,请同学们按照顺序仔细查找。练习册 2025年通成学典课时作业本高中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 答案主要是用来给同学们做完题方便对答案用的,请勿直接抄袭。



1.(2024·吉林长春阶段练习)某市地铁站里有一名六年级小女孩独自哭泣。原因是女孩经常撒谎不写作业,全职陪伴孩子读书的母亲一怒之下,在送孩子去辅导班的路上将其丢下。后来,在警方反复劝说下,女孩母亲才愿意接孩子回家。该事件告诫我们 (
D
)
①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甚至一定程度的体罚 ②父母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更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 ③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需要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 ④父母应帮助孩子解决其在学习中的问题,而不是一味地责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1.D 解析: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的惩戒,但材料主要是说明父母教育子女应该采用合理的方式,①不符合题意。歧视女性主要表现为女性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材料不体现,②不选。
2.(2024·安徽六安阶段练习)宋某已逾古稀,共生育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家。老人独自居住,缺乏劳动能力,退休金微薄,罹患多种疾病,为此花费巨额医疗费,生活愈加困难。四个子女鲜少登门探望,老人晚景凄凉。于是老人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支付医疗费用,并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C
)

A.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法院将不予立案
B.若宋某与非利害关系的他人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其子女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
C.对老年人的赡养既包括经济的供养,也包括精神的慰藉,应支持老人的诉求
D.法院支持老人“支付医疗费用”的请求,但其“常回家看看”等请求则难以支持
答案: 2.C 解析: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院可以立案,A错误。子女的赡养义务不能随意免除,B错误。付给老年人生活所必需的金钱不是衡量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唯一标准,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标准还包括对老年人精神情感的慰藉。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常回家看看”,D错误。
3.(2025·江苏连云港高级中学期中)小王三周岁时父母离异,法院判决其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八周岁时,其父老王生重病,遂立下口头遗嘱,将名下的其中一套房产交由小王继承,他的剩余财产归再婚后生的三周岁女儿小小王;十周岁时,老王因病去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A.小王可以独立接受父亲的房产,无须母亲同意
B.小小王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老王剩余财产
C.口头遗嘱无须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D.因未给现任妻子留下财产,故该口头遗嘱无效
答案: 3.A 解析:根据材料信息,小小王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其父的剩余财产,B不选;口头遗嘱需要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C不选;本案中老王处置的是其名下的房产和他自己的剩余财产,因而老王可以不给现任妻子留下财产,仅凭“未给现任妻子留下财产”不能判定遗嘱无效,D不选。
4.(2025·江苏一模)陈某、谢某夫妻二人在某社会调解服务中心订立遗嘱,载明“陈某名下房产由儿子陈甲继承,另将存款50万元送给孙女小丽”。遗嘱由邻居丁某书写,陈某、丁某均已签名,服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签字见证。两年后陈某去世。据此可以推断 (
B
)

A.陈甲如果继承房产则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小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仍可通过遗赠获得50万元
C.遗嘱只有三名人员见证,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
D.谢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自然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答案: 4.B 解析: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陈甲自陈某死亡时即取得房产所有权,无需登记,A错误。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材料中,丁某代书,丁某和两名工作人员见证签字,符合代书遗嘱形式要件,具备法律效力,C错误。本案遗嘱已明确将房产留给陈甲,谢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自然获得房产所有权,需按遗嘱执行,D不选。
5.(2024·黑龙江模拟)周女士有三个哥哥,母亲早亡,父亲再婚后购买一套房屋。父亲去世后,周女士留下来照顾继母,其继母立下遗嘱将该房屋属于她自己的产权份额交由周女士继承。同时,周女士的继母还找了三名见证人见证遗嘱的签署。你认为周女士的继母去世后,周女士应继承的这套房产的份额是 (
D
)

A.$ \frac{1}{4} $   
B.$ \frac{2}{5} $   
C.$ \frac{3}{7} $   
D.$ \frac{7}{10} $
答案: 5.D 解析: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一半的产权归周女士的父亲,父亲去世后,兄妹四人与继母每人继承1/10的产权,所以继母共拥有6/10的产权。根据继母的遗嘱,继母去世后其全部产权归周女士,且遗嘱合法有效,因此,周女士继承的这套房产的份额为7/10,D符合题意。
6.(2024·河南南阳阶段练习)18岁的小谢高中不务正业,辍学在家。其父亲老谢在未征求小谢意见的情况下,将小谢嫁给老谢表哥的儿子小张(20岁),并收取一定金额的彩礼。小谢知道后,打算劝说父母退掉这一门婚事。下列能作为退婚理由的是 (
D
)
①小谢与小张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 ②收取彩礼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会导致双方的婚姻无效 ③小谢未达到法定婚龄,不能进行婚姻登记 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其他人无权干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6.D 解析:小谢和小张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是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①不符合题意。适度收取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不会导致婚姻无效,②错误。

查看更多完整答案,请扫码查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