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成学典课时作业本高中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
注:目前有些书本章节名称可能整理的还不是很完善,但都是按照顺序排列的,请同学们按照顺序仔细查找。练习册 2025年通成学典课时作业本高中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 答案主要是用来给同学们做完题方便对答案用的,请勿直接抄袭。
第34页
- 第1页
- 第2页
- 第3页
- 第4页
- 第5页
- 第6页
- 第7页
- 第8页
- 第9页
- 第10页
- 第11页
- 第12页
- 第13页
- 第14页
- 第15页
- 第16页
- 第17页
- 第18页
- 第19页
- 第20页
- 第21页
- 第22页
- 第23页
- 第24页
- 第25页
- 第26页
- 第27页
- 第28页
- 第29页
- 第30页
- 第31页
- 第32页
- 第33页
- 第34页
- 第35页
- 第36页
- 第37页
- 第38页
- 第39页
- 第40页
- 第41页
- 第42页
- 第43页
- 第44页
- 第45页
- 第46页
- 第47页
- 第48页
- 第49页
- 第50页
- 第51页
- 第52页
- 第53页
- 第54页
- 第55页
- 第56页
- 第57页
- 第58页
- 第59页
- 第60页
- 第61页
- 第62页
- 第63页
- 第64页
- 第65页
- 第66页
- 第67页
- 第68页
- 第69页
- 第70页
- 第71页
- 第72页
- 第73页
8. 易错题 (2025·江苏南通期末)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9月,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 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6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之后因张某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因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A
)A.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因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答案:
8.A 解析: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该协议属于张某与陈某的内部约定,陈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张某追偿,但陈某在此之前也有还款义务,B错误;陈某有还款义务是因为张某的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其原因,C错误;借条虽只有张某个人签名,但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陈某的共同债务,D错误。
9. (2025·江苏淮安阶段练习)陈某和王某2012年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二子。2024年2月,陈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收到的压岁钱。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其子名下的存款系压岁钱,所有权应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压岁钱
④二子均无民事权利,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①其子名下的存款系压岁钱,所有权应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压岁钱
④二子均无民事权利,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9.B 解析:父母是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且父母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②错误;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因此二子依法享有民事权利,④错误。
10. 易错题 (2025·浙江嘉兴阶段练习)杨某与张某在恋爱期间签订了“恋爱协议”,约定若分手便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婚前,杨某父母为两人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张某瞒着杨某给孩子报了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杨某认为培训合同因未经他同意而无效。杨某沉迷网络,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恋爱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②登记在杨某与张某名下的婚房,归杨某所有
③因子女教育需要订立的培训合同,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④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李某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①“恋爱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②登记在杨某与张某名下的婚房,归杨某所有
③因子女教育需要订立的培训合同,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④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李某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10.B 解析:在司法实践中,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本案中,杨某未经张某同意,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明显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
11. (2025·江苏阶段练习)李某与韩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小型企业。然而,由于经营不善,企业逐渐陷入困境。为摆脱困境,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在未经韩某同意的情况下,李某又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50万元用于投资,结果投资失败,无力偿还。2017年,因无法忍受持续的财务压力和情感疏远,韩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合理分割。法院开庭审理前,李某私自将企业转让给案外人,获得转让款100万元。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12分)
✍[核心素养 法治意识]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12分)
答案:
11.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为摆脱困境,李某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该笔贷款虽然是李某以个人名义签订的,但用于企业日常运营,且李某与韩某均参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这笔贷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4分)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未经韩某同意借款50万元,该钱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而是用于个人投资,因此应判定这50万元为李某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负责偿还。(4分)③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李某未经韩某同意,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韩某的财产权利,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对李某予以少分。(4分)
查看更多完整答案,请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