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成学典课时作业本高中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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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5·湖南长沙模拟)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庞某,丈夫于1992年离世。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年离婚。2019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求助庞某,庞某明确拒绝,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后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常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待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蔡某处理完戴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庞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蔡某遂将庞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该支持蔡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8分)
答案: 法院应该支持蔡某的诉讼请求。(1分) 理由: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3分)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2分)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在戴某去世后也为其办理了丧葬事宜,有权取得戴某名下房屋。支持蔡某的请求不仅有利于解决问题,还有利于为人民群众提供行为准则和价值引导。(2分)
9. (2025·广东茂名期末)2025年,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这四个兄弟姐妹,其晚年生活主要由贾某二、贾某三照料。贾某四于2012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现贾某一、张某将贾某二、贾某三诉至法院,主张共同继承贾某名下房产,各享有25%的产权份额。本案中
C

① 贾某一、张某的主张合理,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② 贾某二、贾某三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③ 张某可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贾某二、贾某三
④ 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9.C 解析:四人所尽扶养义务不同,主张平均分配遗产不合理,①错误。本案中,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作为兄弟姐妹均是第二顺序继承人,④错误。
10. 王某夫妇曾立有公证遗嘱,其共有的一套房产由养女王甲继承。由于王甲成年后远嫁外地很少回来,王某妻子过世后,王某的生活主要由侄女王乙照顾。在两个邻居的见证下,王某打印了一份遗嘱,将房产全部留给王乙。王某去世后,王甲与王乙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C


A.王甲对王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该套房产
B.王甲因养女身份,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王乙无权对房产进行全权处理,打印遗嘱部分内容无效
D.王甲与王乙应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处理遗嘱继承问题
答案: 10.C 解析:未尽赡养义务不直接导致继承权丧失,A不选;法律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王甲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不选;侄女王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只能作为受遗赠人,D排除。
11. (2025·黑龙江齐齐哈尔二模)赵某的妻子去世多年,只有一个女儿。后赵某因车祸重伤,去世前留下遗嘱:价值5万元的农村房产和在村里承包的5亩土地由女儿继承。肇事车主给了赵某的女儿10万元的赔偿金,同时赵某还留下了8万元的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① 在村里承包的5亩土地依据遗嘱可由赵某女儿继承
② 如果赵某女儿放弃遗产继承,可以不偿还赵某的债务
③ 如遗嘱中的遗产不够偿还债务,要用赔偿金继续偿还
④ 赵某女儿可以留下10万元赔偿金,这是她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11.C 解析:若赵某女儿属于原承包农户成员,可继续承包,但这与继承无关,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则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①错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车主给的赔偿金是对逝者亲人的补偿,不是遗产,不可用于偿还债务,遗产债务仅以遗嘱中房产为限,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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