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页
- 第1页
- 第2页
- 第3页
- 第4页
- 第5页
- 第6页
- 第7页
- 第8页
- 第9页
- 第10页
- 第11页
- 第12页
- 第13页
- 第14页
- 第15页
- 第16页
- 第17页
- 第18页
- 第19页
- 第20页
- 第21页
- 第22页
- 第23页
- 第24页
- 第25页
- 第26页
- 第27页
- 第28页
- 第29页
- 第30页
- 第31页
- 第32页
- 第33页
- 第34页
- 第35页
- 第36页
- 第37页
- 第38页
- 第39页
- 第40页
- 第41页
- 第42页
- 第43页
- 第44页
- 第45页
- 第46页
- 第47页
- 第48页
- 第49页
- 第50页
- 第51页
- 第52页
- 第53页
- 第54页
- 第55页
- 第56页
- 第57页
- 第58页
- 第59页
- 第60页
- 第61页
- 第62页
- 第63页
- 第64页
- 第65页
- 第66页
- 第67页
- 第68页
- 第69页
- 第70页
- 第71页
- 第72页
- 第73页
- 第74页
- 第75页
- 第76页
- 第77页
- 第78页
- 第79页
- 第80页
- 第81页
- 第82页
- 第83页
- 第84页
- 第85页
- 第86页
- 第87页
- 第88页
- 第89页
- 第90页
- 第91页
- 第92页
- 第93页
- 第94页
- 第95页
- 第96页
- 第97页
- 第98页
- 第99页
- 第100页
- 第101页
- 第102页
- 第103页
- 第104页
- 第105页
- 第106页
- 第107页
- 第108页
- 第109页
- 第110页
- 第111页
材料一:小辛等 6 名学生建了一个微信群,在群内对同学小文进行辱骂、嘲讽,还发送丑化其形象的表情包。小文得知后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损,将小辛等 6 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 6 名被告的行为侵犯小文名誉权,判令 6 名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若各被告逾期不履行,将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公布判决的主要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6 名被告还需赔偿小文维权开支费用 6000 元,但因被告为未成年人,赔偿由法定代理人承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材料二:朱女士入职某科技公司成为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其基本工资为 1.4 万元/月。入职几个月后,朱女士怀孕,因孕期检查、贫血等情况请假住院。该科技公司不批准其病假申请,还将朱女士的岗位调整为行政助理,月薪降至 4000 元。此后,该科技公司又以朱女士旷工、工作失职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孩子出生后,朱女士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朱女士并非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不能认定旷工,该科技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科技公司支付朱女士产假期间工资和被停发的工资损失、餐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为朱女士缴纳停发工资期间的社会保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问题思考
1. 有人说:“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拥有一片可以自由舒展的数字天空。”结合材料一,从自由的角度,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2. 结合材料二,阐述法律如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平等的保护。
3. 以上两则材料中法院的判决对于维护自由平等有何价值?
提示:
1. 可结合材料,从个人角度讲述公民应该如何珍视网络中的言论自由,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2. 可结合材料,从立法和司法等角度分析国家是如何保护公民的平等权利,从个人角度讲述公民要如何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3. 可联系自由和平等的内涵及表现评价法院的判决,可以从该判决的依据、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材料二:朱女士入职某科技公司成为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其基本工资为 1.4 万元/月。入职几个月后,朱女士怀孕,因孕期检查、贫血等情况请假住院。该科技公司不批准其病假申请,还将朱女士的岗位调整为行政助理,月薪降至 4000 元。此后,该科技公司又以朱女士旷工、工作失职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孩子出生后,朱女士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朱女士并非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不能认定旷工,该科技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科技公司支付朱女士产假期间工资和被停发的工资损失、餐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为朱女士缴纳停发工资期间的社会保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问题思考
1. 有人说:“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拥有一片可以自由舒展的数字天空。”结合材料一,从自由的角度,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2. 结合材料二,阐述法律如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平等的保护。
3. 以上两则材料中法院的判决对于维护自由平等有何价值?
提示:
1. 可结合材料,从个人角度讲述公民应该如何珍视网络中的言论自由,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2. 可结合材料,从立法和司法等角度分析国家是如何保护公民的平等权利,从个人角度讲述公民要如何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3. 可联系自由和平等的内涵及表现评价法院的判决,可以从该判决的依据、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答案:
1. 网络时代的自由并非绝对,而是受法律约束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材料一中,小辛等6名学生在微信群辱骂、嘲讽小文,发送丑化表情包,这种行为超出了网络自由的边界,侵犯了小文的名誉权,说明行使网络自由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公民应珍视网络中的言论自由,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名誉权等合法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舒展“数字天空”。
2. 法律通过立法和司法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平等受保护。立法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为公民平等权利提供法律依据。司法方面,法院审理认定科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其支付工资损失等,依法维护了朱女士的平等权利。公民应像朱女士一样,面对不平等行为时依法维权,抵制侵害平等权利的行为。
3. 法院的判决是维护自由平等的重要保障。其依据法律规定,明确了自由的边界和平等的要求,保障了小文的名誉权、朱女士的劳动平等权等合法权益,彰显了自由平等的法治内涵。同时,判决警示社会成员要依法行使自由权利、尊重他人权利,不得实施不平等行为,促进社会形成珍视自由、践行平等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法律通过立法和司法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平等受保护。立法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为公民平等权利提供法律依据。司法方面,法院审理认定科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其支付工资损失等,依法维护了朱女士的平等权利。公民应像朱女士一样,面对不平等行为时依法维权,抵制侵害平等权利的行为。
3. 法院的判决是维护自由平等的重要保障。其依据法律规定,明确了自由的边界和平等的要求,保障了小文的名誉权、朱女士的劳动平等权等合法权益,彰显了自由平等的法治内涵。同时,判决警示社会成员要依法行使自由权利、尊重他人权利,不得实施不平等行为,促进社会形成珍视自由、践行平等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查看更多完整答案,请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