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古代史》一处教材叙述和一个问题的质疑
理学属于文学的范畴吗?
《中国古代史》(人教社,2003年6月第1版),是一本反映了史学最新研究成果(如“九五”断代工程),编排体系科学合理的教材。但百密一疏,也有一些纰漏。教材P118叙述五代、辽、宋、夏、金、元的文化时,有这样一句判断“理学的产生、宋词和元曲的繁荣、世俗文学的出现,是这一时期文学发展的特点。”显然编者是将理学与宋词和元曲、世俗文学归为了同一范畴――文学。从概念上讲理学属于哲学的范畴,所以理学的产生应属于该时期哲学、思想的突出特点。虽然宋代文人大都有在诗中讲“理”传道的习惯,但毕竟理学与文学是属性不同的两类事物。教材P119又将理学和文学分别放在两个子目中来介绍,是否表明编者在这个问题上认识的矛盾?
秦始皇吃过葡萄吗?
这是一位老师在上《两汉时期边疆各族的发展和民族关系》公开课时提出的一个研究性学习的问题。问题一提出就极大的激发了学生探究的兴趣,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讨论后得出结论:秦始皇没有吃过葡萄,理由是内地种植葡萄是在张骞通西域后,比张骞通西域早300多年的秦始皇不可能坐“时光隧道”跑到300年后来吃葡萄。老师肯定了学生的观点。笔者认为这个结论不妥,因为它建立在两个不成立的假设的基础上:①没有种植葡萄就吃不上;②秦汉之前内地与西域没有联系,西域的物产输送不到内地。第一个假设不用说了,这是个生活常识问题。第二个假设呢?也不符合史实,实际上先秦时期内地与西域就已经开始了比较固定的、密切的交往,那就是震烁古今为后来的“丝绸之路”奠定一定基础的玉石入关之路。商朝时,和田玉就已从遥远的新疆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商朝都城河南安阳。西周时代,和田美玉更是大量进入内地,成为王公大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史书记载周穆王还曾进行过一次范围极广的“西狩”活动,来到今天新疆的天池时还拜会了那里少数民族的部落首领西王母。可见内地与西域之间的联系早已有之。而新疆葡萄种植的历史也非常的悠久,考古发现吐鲁番至迟在公元前五世纪就已种植葡萄了。由此可知,珍贵的西域特产--葡萄完全有可能作为贡奉之物通过玉石之路进入内地,那千古一帝秦始皇应该有条件吃上甘美的葡萄。
对历史活动课教学的探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课程改革的目标中指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在“基本理念” 中也倡导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教师的教学方式,要求教师“组织丰富多彩的教学实践活动,为学生学习营造一个兴趣盎然的良好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同时,历史课程标准还在“内容标准”部分每一个单元的教学活动建议中都提出了2~3个活动建议,并在“实施建议” 中附有9个教学活动案例。
历史活动课作为学科活动课,旨在教学活动中建构具有教育性、创造性、体验性、自主性、探究性的学生主体活动。这一课型是以通过活动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以教学实践作为切入点,充分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主动探究、主动实践,从而使学生产生学习历史的兴趣和热情,并在活动中不断建构历史知识和能力。
那么,如何选择历史活动课的主题?又怎样组织历史活动课?在此结合我区朝阳中学的一节活动课谈谈自己的想法。
高一学生历史课堂阅读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教育学家说:“学生的智能发展取决于良好的阅读能力。”有的学者称阅读为“学习之母”、“智慧之源”。现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中学生阅读后的记忆率要比听讲后的记忆率高出1.66倍。实验证明,靠听觉获得的知识3天后可保留15%,而靠视觉获得的知识3天后可保留35%。因此对学生课堂阅读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在历史课堂教学中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而高一是“承前启后”的转折点,培养与训练他们的课堂阅读能力尤其显得重要。
长期以来,许多历史课教师教学观念落后,教学方法陈旧,沿袭几十年一贯制的“讲――听――背”直线型教学格局。课堂上教师唱独角,“黑板、粉笔加嘴皮”,教师牵着学生鼻子走,学生越走越没劲,完全失去了学习的主动性。一些学生感到历史课枯燥无味,产生“厌史”情绪。大多数学生则靠死记硬背应付考试,记得快,忘得更快,教学目标流于形式。初中阶段学生年龄小基础知识薄弱,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能力有限,学生阅读能力的发展受到一定制约。教师一般侧重“精讲多练”。
进入高一的学生已经有三年历史学习的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对历史问题的理解和知识的接受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他们思想活跃,喜欢追根溯源,这一时期正是历史学科培养学生阅读习惯,训练阅读能力的最佳年段。教师应抓住契机,有意识有计划按步骤地利用课堂教学教给学生科学的阅读方法与技巧,并使之形成良好习惯,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这不仅能使学生从学习中得到乐趣,成绩提高,而且会终生受益。我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粗浅的经验是,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关于初中历史教学质量评估的思考
自从新世纪的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逐渐开展以来,素质教育的推进也更加深入。各地关于课程改革的做法形形色色,可谓千姿百态?各尽其能,改革带给我们不少希望和信心。初中历史教学也随之出现了许多新动作,为素质教育的推进和提高国民素质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仔细观望初中历史教育的现状,却不难发现,无论是课改前还是课改推广以来,初中的历史教学之于素质教育而言,固然有其不可抹杀的功劳及成就,但更多的时候只是在为应试教育作“修饰”,或被披上了素质教育的面纱,充当着为应试教育粉饰太平及为学校素质教育成果贴金的角色。这在目前我国的课程改革新曲中是极不和谐的音符,而现存一些亟待改进的对初中历史教学质量评估的做法便是导致这种不和谐的主要原因之一。
聚焦2005年历史中招时政考点
历史中考中,以时政热点创设历史情景来命制考题,近年已成风气,从一个侧面表明历史试题的命制已经逐步由“知识立意”转向“能力立意”和“现实问题立意”;特别是今年河南省课改实验区中招考试中,历史学科采取开卷考试,可以预期其试题命制中会更加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分析和应用能力,包括对现实问题的认识态度和情感价值观的考查。为此笔者就2005年中考历史可能出现的时政热点问题简单归类。
第二框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公民人身权利的基本内容,认识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具体内容。
难点: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教法提示
教学以模拟律师法庭辩护的方式,以课堂上学生互相辩论、分析、探讨为主,教师引导、点拨、总结为辅。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提问:
1. 什么是公民的人身权利?
2.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3. 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有何重要意义?
4. 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有什么后果?
☆讲授新课
㈠生命健康权
出示案件,分小组讨论,判断,在这则新闻事件中,邓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他要承担怎么的后果?围绕生命健康权,由学生自己准备的案例提出,然后师生共同解答。
㈡肖像权
教师出示一组案例,让学生辨析:这些情况是否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为什么?
1. 未经同意,亚意制作并使用他人肖像。
2. 广告公司擅自将某赏前几年在某杂志上发表的一幅照片翻拍后,制作成广告内容并在报纸上登出。
3. 公司使用员工肖像作对外宣传。
4. 公交车上售票员要仔细查看一个女子的月票,该女子称看其照片就是侵犯肖像权,而拒不出示月票。
㈢对比名誉权与荣誉权
填表对比:
范围不同
取得方式不同
内容不同
名誉权
荣誉权
㈣姓名权
由学生举出姓名权受到侵犯的例子,全班共同讨论。
㈤隐私权
四个组为小云辩护,认为其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另四个组为小云父母辩护,认为其父母是出于关心,只是方法不当,不算是侵犯隐私权。并扪心自问: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准备怎么做?
☆布置作业
通过本课学习,结合课堂,回家就女教师受辱一事,写一份辩护书。
第九课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框 增强公民意识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什么是公民,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怎样做个好公民等基本概念和相关知识,增强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教学重点与难点
公民的含义和如何公民意识,既是本框的重点又是本框的难点。
教法提示
运用小组协作式学习和竞赛式讨论,辅之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其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整个课堂教学有永不枯竭的动力。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宪法赋予了我们众多的权利,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就是其中之一。那么,什么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呢?
☆讲授新课
㈠小组协作,自主学习
问题如下:
1.什么是公民?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要做一个好公民应具有哪些公民意识?
㈡课堂讨论,解答疑问
讨论一:“请你来判断”
有一位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非常想让自己的孩子出生在自己的国土上,于是就带着即将生孩子的加拿大籍妻子乘飞机回国。在途经美国上空时,他的妻子生下了一名男婴,取名“机生”。你们说,“机生”能成为中国公民吗?他有没有可能成为加拿大或美国公民呢?
通过讨论,使学生进一步明确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和我国在国籍问题上所坚持的原则,从而进一步懂得了国籍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一个人取得了某个国家的国籍,就取得了这个国家的公民资格,就成了这个国家的公民。
讨论二:“请你来参与”
作为公民,我们从小要增强公民意识,立志做个好公民,那么除了书上所讲的三种意识外,我们在做好公民方面还应该做到哪些呢?
先以小组为单位讨论几分钟,再请部分学生进行回答。
㈢情感升华,争做好公民
播放歌曲《我的中国心》,燃起同学们浓浓的爱国热情,立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被社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
☆布置作业
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现一个好公民好市民应有的良好风范,写一份自己的行为感受。
活动 当回“小法官”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一系列案例分析活动,引导学生运用课堂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生活中常见问题,通过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公民的人身权利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活动设计思路、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举例说法
1.一天放学后,初中生小明在校外遭到几名社会青年的勒索,他们强行将小明身上的钱抢走,并威胁小明每周一放学后都要交出20元钱,并不要告诉老师。小明想出三条对策:
①对策一:“惹不起但躲得起”
②对策二:“告诉老师并报警”
③对策三:“召集‘朋友’去报仇”
请你帮助小明作决定,应该选择什么对策,不应该选取什么对策,并分别说明理由。
2.农民王某,娶了残疾女青年郝某为妻。婚后,王某对郝某经常拳打脚踢,结婚不到两年,郝某身上竟有伤疤百余处。
⑴郝某的人身权利受哪些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宪法、民法等
⑵郝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中学生汪某放学后在村旁的池塘边用石片打水漂玩,一块石片正好击中池塘对面正在洗衣服的妇女李某左眼。因伤势过重,李某的左眼球被摘除。
⑴汪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什么权利?
生命健康权
⑵汪某的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民事责任
教师顺便说明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与联系,并列举一些例子,让学生分析属于哪一种责任。
⑶从这件事中,我们应吸取什么教训?
学生可以自由发挥,老师加以总结,只要是正确的都加以表扬,并教育学生在玩的过程注意安全。
二、身临其境
在日常生活中,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人身权利可能会受到一些人的非法侵犯。如果遇到下列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最恰当的?(请你结合实际,再列举几例)
⑴自己的信件被同学拆阅
⑵自己的日记被父母翻看
⑶自己的家有人强行闯入
多给学生讨论的时间,让学生在讨论中明确正确的合法的做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别人非法侵害。
三、作业
让学生完成“伴你学”中的相应的题目。
活动 家和万事兴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我看身边事”、“我爱我家”、“讨论”等系列活动,引导学生运用课堂上所学到的婚姻法知识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来主板生活中有关家庭、婚姻的常见问题,通过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美满幸福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活动设计思路、实施步骤和方法:
1. 我看身边事
①评析李母的行为
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来评析。不要简单地判断对与错,得出是违返婚姻法的。
②陈某与李某是合法夫妻吗?为什么?
教师启发学生从两种情况来考虑,帮助学生明确“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履行法定手续”的法律常识。
③陈某与李某能否用更适当的方法处理好婚姻问题?
学生设想只要言之有理,都可以采纳,便要引导学生不仅要从法律角度来考虑,还应该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来思考。
④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哪些不正常现象?
这一问题也应该从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两个角度来考虑。
2. 讨论
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有没有条件呢?父母该不该抚养20岁以上的已成年的子女?
②关于中学生的“早恋”现象
其实中学生对“早恋”现象的认识还是比较朦胧的,多数学生的“早恋”现象还是一种青春期发育过程中出现的异性交往的正常现象,因为我们不要一看到男女同学之间有来往,甚至他们平时接触较多、关系较密切,就随意下结论:他们在早恋。
③哈佛女孩问题
引导学生从正确看待父母的离异问题、离异后我该怎么办、如何正确对待家庭遭到的不幸等角度去思考。
正确看待父母的离异问题可从如下两方面引导:
如果父母正在闹离婚未有结果时应如何处理?
如果父母已经离异,我们该怎样对待?
并讨论,在家庭遇到不幸问题后,作为子女应该怎么办?
3. 我爱我爱
引导学生加快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父爱与母爱,特别是那些刻骨铭心的事件,再次感受家庭的温暖,享受人间真情,领悟“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哲理,从而激发学生尊敬、爱戴父母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