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09届高三第二次调研考试
地 理
本试卷分选择题和综合题两部分,共8页,满分150分。考试用时120分钟。
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和考生号填写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试题类型(A)涂黑。在答题卡右上角的“试室号”栏填写本科目试室号,在“座位号列表”内填写座位号,并用2B 铅笔将相应的信息点涂黑。
2.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综合题必须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位置上;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铅笔和涂改液。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4.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一部分选择题 (共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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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闸北区高三年级物理学科期中练习卷(2009.4)
(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分
20
21
22
23
24
得分
复核人
考生注意:
1. 答卷前,考生务必将学校、姓名、学籍号、学号等填写清楚。
2.本试卷共8页,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生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将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
评卷人
得 分
3.第20、21、22、23、24题要求写出必要的文字说明、方程式和重要的演算步骤。只写出最后答案,而未写出主要演算过程的,不能得分。有关物理量的数值计算问题,答案中必须明确写出数值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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