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利38套对接高考单元专题测试卷高中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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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利38套对接高考单元专题测试卷高中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

14.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关于三要素的说法正确的是(
C
)

A.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交易行为
B.甲给乙起外号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乙
C.甲从乙处借款3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内容是乙请求甲还钱的权利和甲还给乙3万元钱的义务
D.书法家张某将自己的一幅字赠送给好友甲,从赠与关系看,内容是该字画
答案: 14 C 民事法律关系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品,A错误;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甲给乙起外号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乙的人身利益,B错误;赠与关系中,客体应该为物或者是智力成果,书法家张某将自己的一幅字赠送给好友甲,客体是该字画,D错误。故答案选C。
15. 关于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C
)

A.甲8周岁的儿子翻墙进入邻居院中玩耍,被院内藏獒咬伤,对此,邻居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B.小学生乙和丙放学途经养狗的王平家,丙故意逗狗,狗被激怒咬伤乙,只能由丙的监护人对乙承担侵权责任
C.丁下班回家的路途中,没有看到邻居饲养的小狗趴在马路上而被绊倒摔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
D.戊带女儿到动物园游玩时,动物园饲养的老虎从破损的虎笼蹿出将戊女儿咬伤,适用无过错原则,动物园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 15 C 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主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A错误;伤人动物的主人王平和内的监护人都应该承担侵权责任,B错误;动物园没有尽到及时维修虎笼的责任,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D排除。故答案选C。 知识拓展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1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2 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商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16. 李师傅发布一则广告:“原价5000元的品牌餐车(仅使用3个月,功能齐全),现以四折出售,一口价,不退货”。当日,汪师傅用2000元从李师傅处购得此餐车。该事件中(
D
)
①李师傅发布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②李师傅发布的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汪师傅付款购车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④买卖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16 D 要约承诺、订立合同 李师傅发布的广告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②错误;汪师傅付款购车意味着承诺完成,合同生效,③错误;买卖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④正确。故答案选D。
17. (6分)吕某(男)与张某(女)婚后生下一女,因双方喜爱诗词歌赋,便给女儿起名为“南雁林依”,并由吕某去住所地的A派出所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民警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拟被登记的人员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该姓名不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吕某坚决不换姓名,民警遂做出拒绝办理户口的决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民警拒绝办理户口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吕某女儿的姓名权?为什么?
答案: 17 没有侵犯。(1分)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因吕某女儿的姓名不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民警拒绝办理的行为没有侵犯吕某女儿的姓名权。(5分) 【解析】姓名权 由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个人在未成年时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学生可以据此并结合材料信息,给出结论并说明理由即可。
18. (6分)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答案: 18 拾得遗失物有义务返还权利人,“拾金不昧”是法定义务;明确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具有法律约束力,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受法律保护。小林若放弃酬金,彰显了更高的道德情操,但不能以为收取酬金就不是拾金不昧。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6分) 【解析】民事权利与义务、法治和德治 本题属于评析类试题。解答本题,首先要明确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然后再结合材料,从法律方面讲,拾得遗失物有义务返还权利人,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都受法律保护;而从道德的角度讲,小林放弃酬金,则彰显了更高的道德情操。因此,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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