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联合国。

①产生:联合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世界人民反对德、意、日法西斯斗争取得胜利的产物。联合国正式成立于1945年10月24 日。

②《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联合国的宗旨,即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的友好关系;促进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作为协调各国活动的中心。简言之,就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为了实现联合国的宗旨,宪章规定了联合国本身及其会员国应遵循的原则: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禁止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意义:表达了世界人民要求建立和平安全的国际环境,发展各国平等合作关系的愿望;它是国际政治重大进步的标志。

③机构:联合国设立了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 6 个主要机构。托管理事会已于1994年完成其历史使命。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中、法、俄、英、美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是惟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安理会对国际问题的调停和裁决实行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的原则,即每项决议只要有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否决票,便不能通过。

④中国与联合国:中国是联合国创始国之一,也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联合国大会于1971年10月25日通过决议,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和一切权利。中国对联合国的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从联合国及其有关组织得到有益的支援。

考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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