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创新意识:能够独立思考,灵活和综合地运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考试范围是《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的必修课程内容和选修系列2的内容以及选修系列4-5的部分内容,即

数学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基本初等函数II(三角函数)、平面上的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2-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

选修2-2:导数及其应用、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

选修2-3:计数原理、统计案例、概率.

选修4-5:不等式的基本性质和证明的基本方法(指定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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