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中学初二(4)班的同学在课间休息时,经常在楼道推搡、追逐打闹。2003年5月19日,黄小鹏在追打李帅的时候,一不小心将李帅推下了楼梯,造成李帅手臂骨折、一颗门牙被碰掉。为此,小李的父亲找到学校,要求学校与黄小鹏的家长联系,让其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可是黄父让黄小鹏捎300元钱到学校后就再不露面了,还说同学之间相互打闹,都有责任,他能拿出点钱来就不错了。李帅的父母听说后非常生气,于是一纸诉状将黄小鹏和学校告上了法庭。经法庭审理后做出判决:黄小鹏赔偿李帅各项费用共计7234.50元,由其监护人支付。
(1)对于法院的判决,黄小鹏的父亲不服,黄小鹏予以劝解,试析黄小鹏是如何劝解的。(5分)
(2)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