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分)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一些商家未取得北京奥组委的授权,擅自使用奥运文字、图案等标志进行牟利,临沂市工商局经过周密部署,对多家商户进行专项检查,当场扣留产品标识不全的“福娃”玩具200余件。经过检验,这些“福娃”玩具都是假冒的。而且填充材料大都是一些生产地毯的下脚料,对人体危害极大。

    (1)制售假冒“福娃”玩具的行为侵犯了北京奥组委和消费者的哪些权利?(4分)

(2)请你给上述已经购得“福娃”玩具的消费者提出维权建议。(6分)

(3)从这个事件中我们青少年得到什么启示?(至少2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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