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步步高大二轮专题复习高中历史通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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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成都二模)汉代,颍川太守黄霸因仁厚爱民、广施教化而屡获提拔;南阳太守杜诗广开田池、富裕民众,被尊称为“杜母”;桂阳太守许荆以上书自罚来平息兄弟争产,成为司法决狱的模范。上述事迹得到后世帝王反复引用和赞赏。这体现了 ( )
A. 儒家礼教决定帝王治国方针
B. 德才兼备成为选官基本原则
C. 吏治政风关乎国家盛衰兴亡
D. 汉朝地方治理模式延续久远
A. 儒家礼教决定帝王治国方针
B. 德才兼备成为选官基本原则
C. 吏治政风关乎国家盛衰兴亡
D. 汉朝地方治理模式延续久远
答案:
C [据材料可知,汉代地方官员仁政爱民、教化民众、公正执法等行为,对后世影响深远,这体现了吏治政风关乎国家盛衰兴亡,故选C项;儒家礼教影响帝王治国方针,但“决定”表述过于绝对,排除A项;材料反映的是黄霸、杜诗和许荆等官员从政时期的良好政绩,没有提及这一时期的选官原则,排除B项;材料反映的是这些官员的事迹被后世帝王反复引用和赞赏,并没有关于汉朝地方治理模式对后世影响的描述,排除D项。]
2. (2024·济南一模)《唐律·贼盗》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这一规定反映出唐代 ( )
A. 保留了严刑酷法的传统
B. 重视保护私人领域
C. 尚武之风影响治理手段
D. 社会秩序动荡不安
A. 保留了严刑酷法的传统
B. 重视保护私人领域
C. 尚武之风影响治理手段
D. 社会秩序动荡不安
答案:
B [据材料信息可知,唐律规定夜晚无故进入别人家要被鞭笞,主人当时杀人则并不惩处,这说明唐律重视保护私人领域,故选B项;“笞四十”并不属于严刑酷法,排除A项;材料强调政府通过法律保障个人私有财产和私人领域的利益,并未涉及尚武之风,排除C项;法律的规定和颁布并不代表社会秩序动荡,排除D项。]
3. (2024·长春三模)1864年,普鲁士公使李福斯在大沽口发现三艘丹麦商船,由于当时普鲁士与丹麦正在欧洲交战,李福斯立即下令扣押这三艘商船当作战利品。恭亲王奕訢依仗《万国法原理》抗议,最终李福斯被迫释放了三艘商船。这反映出 ( )
A. 清政府已具有近代外交理念
B. 清朝重视维护海洋权益
C. 西方列强严重侵害中国主权
D. 中西之间商业往来频繁
A. 清政府已具有近代外交理念
B. 清朝重视维护海洋权益
C. 西方列强严重侵害中国主权
D. 中西之间商业往来频繁
答案:
A [据材料可知,恭亲王奕䜣利用《万国法原理》对普鲁士公使的扣押行为进行抗议,成功使三艘商船被释放,反映出清政府已具有一定的近代外交理念,故选A项;“清朝重视维护海洋权益”不合题意,排除B项;“严重侵害”夸大了丹麦在华利益的变化,排除C项;仅凭三艘丹麦商船可以看出中丹之间存在商业贸易,看不出中西间商业往来频繁,排除D项。]
4. (2024·湖南师大附中二模)罗马共和国末期的法学家西塞罗曾经说过:“它扩散在一切人中间,它是永恒的……它在罗马是这样,在雅典也是这样;它对任何国家和任何时期都是这样的。”这种观念后来注入了古罗马的法律体系之中。这一做法 ( )
A. 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B. 适应了古罗马后世扩张的需要
C. 促使寡头政治转向君主制
D. 标志着罗马法律体系最终形成
A. 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B. 适应了古罗马后世扩张的需要
C. 促使寡头政治转向君主制
D. 标志着罗马法律体系最终形成
答案:
B [结合所学知识可知,罗马法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扩大了公民权和法律的适用对象,体现了材料中西塞罗所强调的自然法的普遍适用性,这一做法适应了罗马后世扩张的需要,故选B项;《十二铜表法》的颁布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排除A项;罗马政治体制变化是社会发展的结果,排除C项;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组织编纂的《罗马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律体系最终形成,排除D项。]
5. (2024·长沙一中二模)如图为16世纪尼德兰文艺复兴画家勃鲁盖尔的儿童题材绘画,其摒弃了中世纪基督教会认为儿童生而有罪的观点。这一绘画 ( )
《儿童之戏》(近250位儿童,84种儿童游戏)
A. 体现了欧洲宗教改革的成就
B. 关注了儿童日常的现实生活
C. 表达了思想自由的人文主张
D. 展示了人类从蒙昧中的觉醒
《儿童之戏》(近250位儿童,84种儿童游戏)
A. 体现了欧洲宗教改革的成就
B. 关注了儿童日常的现实生活
C. 表达了思想自由的人文主张
D. 展示了人类从蒙昧中的觉醒
答案:
B
6. (2024·湖南名校大联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新唐书·孝友传》记载了一则案例:初唐武后统治之时,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徐元庆为报杀父之仇手刃原县尉赵师韫,并于案发后主动归罪。此案判决引起了近百年的争议。武则天以女性身份掌权,引起朝野诸多非议,她本想遵循先例,贯彻儒家“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的信条赦免复仇者,以博得仁义之名。但八品的左拾遗陈子昂却作《复仇议状》一文,他认为,法律是“圣人做始,必图其终,非一朝一夕之故,所以全其政也”,主张不应以礼屈法,提出先诛后旌的处理方法,即“置之以刑,然后旌其闾墓”。武后考虑之后采纳,并奉为经典供后世参照。
百年之后,柳宗元重提此案。柳宗元时任礼部员外郎,积极支持“永贞革新”。他作《驳复仇议》批判陈之建议,认为“既诛且旌”乃“渎刑坏礼”,应遵循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他认为礼法本不存在冲突,目的都是防乱。因此,表彰与处死同施于一人,将导致滥用刑法或破坏礼制,不利于警示后人谨慎行事。他建议针对复仇案件要区分论罪用刑:若复仇合乎“礼”,即父为官吏误杀,复仇当被奖励;如其父确实当诛,复仇便是“仇天子之法”“悖骜而凌上”。
与柳同一时代的韩愈也加入了论战,为此写了《复仇状》一文。他认为,臣下无权决断复仇案,应当从古制,直接上呈尚书省,由集体讨论后出具意见,最后由皇帝定谳。
——改编自沈玮玮、曾潞明《唐人徐元庆复仇案的百年论争:陈韩柳之别》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对“徐元庆案”引发的陈、韩、柳的争议进行评析。(要求:史实准确,符合逻辑,表述清晰。)
材料 《新唐书·孝友传》记载了一则案例:初唐武后统治之时,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徐元庆为报杀父之仇手刃原县尉赵师韫,并于案发后主动归罪。此案判决引起了近百年的争议。武则天以女性身份掌权,引起朝野诸多非议,她本想遵循先例,贯彻儒家“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的信条赦免复仇者,以博得仁义之名。但八品的左拾遗陈子昂却作《复仇议状》一文,他认为,法律是“圣人做始,必图其终,非一朝一夕之故,所以全其政也”,主张不应以礼屈法,提出先诛后旌的处理方法,即“置之以刑,然后旌其闾墓”。武后考虑之后采纳,并奉为经典供后世参照。
百年之后,柳宗元重提此案。柳宗元时任礼部员外郎,积极支持“永贞革新”。他作《驳复仇议》批判陈之建议,认为“既诛且旌”乃“渎刑坏礼”,应遵循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他认为礼法本不存在冲突,目的都是防乱。因此,表彰与处死同施于一人,将导致滥用刑法或破坏礼制,不利于警示后人谨慎行事。他建议针对复仇案件要区分论罪用刑:若复仇合乎“礼”,即父为官吏误杀,复仇当被奖励;如其父确实当诛,复仇便是“仇天子之法”“悖骜而凌上”。
与柳同一时代的韩愈也加入了论战,为此写了《复仇状》一文。他认为,臣下无权决断复仇案,应当从古制,直接上呈尚书省,由集体讨论后出具意见,最后由皇帝定谳。
——改编自沈玮玮、曾潞明《唐人徐元庆复仇案的百年论争:陈韩柳之别》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对“徐元庆案”引发的陈、韩、柳的争议进行评析。(要求:史实准确,符合逻辑,表述清晰。)
答案:
示例唐代围绕“徐元庆案”的争议是古代礼法之争的具体表现,突出表现了唐代“礼法结合”的立法思想,也反映出礼、法是封建社会统治的重要工具。陈子昂从维护法律权威的角度,认为不能“以礼屈法”,提出先诛后旌的方法,以使礼法兼顾。柳宗元则认为礼法合一是唐律的突出特征,先诛后旌的方法未考虑到礼、法逻辑的内在一致性,反而给人礼法存在冲突的错觉,这损害了法、礼的权威,不利于对百姓的教化,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韩愈则认为,此类案件应由皇帝决断,这符合古代政治体制的惯例。三者的观点,其背后都有深刻的政治背景。武则天掌权不符合儒家传统观念,陈子昂的建议有利于维护律法权威,树立武则天执法森严、灵活的形象,巩固其执政地位,因此受到采纳。韩柳时期,唐朝由盛转衰,政治黑暗、藩镇割据,中央集权受到严重挑战,柳宗元批判徐元庆案的判决,借以抨击无德昏君及其导致的吏治败坏来形成社会舆论,助推官场革新。而韩愈的建议则是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陈、柳二人的争论围绕礼、法冲突,追求的是实质正义,韩愈则是从法律程序上提出建议,追求程序正义,显然,韩愈的建议更容易付诸现实。这一争议启示我们,当下我国的立法工作要更加精细化,兼顾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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